摆满了啤酒瓶。
配文是:结案了,庆祝一下!自由万岁!
我看着照片里他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个小子。
邵月明,我们队里最年轻的警员,也是气氛担当和活宝。
他的工位就在陈珍珠旁边,也是整个办公室里最乱的。
各种技术类的书籍、吃了一半的零食、还有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儿,堆得像个山。
每个月环境卫生评分垫底的就是他,其次是甄佳妮,最后是我家珍珠。
不过最近,他那个乱糟糟的头发倒是开始认真打理了,人也穿得精神了不少。
珍珠问他原因,他就嘿嘿傻笑,说谈恋爱了。
这小子,天生性格讨喜。
按理说,他这样的,应该不缺女孩子喜欢。
可偏偏他的情路,走得异常坎坷。
不是遇到图他钱的,就是嫌他工作太忙没时间陪伴的。
每次分手,他都垂头丧气地跑来找我们诉苦,发誓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可没过几天,又生龙活虎地投入到下一段感情里。
用秦砚的话说,就是“记吃不记打”。
以他的家境,他完全可以有更轻松、更光鲜的选择。
但他偏偏一头扎进了刑警这个行当,每天跟着我们加班熬夜,拿着那点微薄的工资,还干劲十足。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崇拜我。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警校的招聘宣讲会上。当时我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回去发言,讲了几个我亲身经历的案子。
发言结束后,他冲到后台来找我,跟我要签名,吓了我一跳。
“温师兄!你好厉害!我以后也要成为像你一样的刑警!”他涨红着脸,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
我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小学弟很热情,礼貌性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没想到,第二年,他真的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我们东城支队。
刚来的时候,他就是个愣头青,空有一腔热血,却没什么实战经验。
跟着出现场,看到尸体,吐得昏天黑地。
让他整理卷宗,不是这里出错,就是那里漏掉。
局里不少老人都不太看好他,觉得他就是个来体验生活的少爷,干不了几天就得哭着回家找妈妈。
但我和老齐看到了他身上的那股韧劲,和我们一样的韧劲。
他吐归吐,但从来没有退缩过。
吐完了,漱漱口,继续回来勘查。
卷宗做不好,他就抱着一堆资料,在办公室熬通宵,一遍一遍地改。
他行动力强,胆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