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的皑皑白骨。
可饶是如此,罗封依旧没有退。
一道足以贯穿一切的手刀,不可阻挡地朝著融合兽袭来。
那透明的皮肤,瞬间被破开。
无数皮肤内部的怪物头颅,在疯狂爆裂。
如此血腥恐怖的一幕————罗封看不见。
他看到的,是自己终于越过了那座山。
「喂,手刀太取巧了,还是拳头直接。」阿尔伯特的声音响起。
许多年前,罗封并未回答这句话。
但现在,他仿佛跨越了时空,在与阿尔伯特对话。
「我当然知道,手刀是比拳头更取巧的方式!拳头可以击打对方最坚硬的铠甲,但手刀必须得朝著最薄弱的地方!」
「阿尔伯特,我不是在取巧,我只是知道————我不如你,但我想赢你。」
也许强者一辈子都体会不到,弱者为什么要用那些不体面的招式。
因为渴望赢。
「不就是六十层么————我也可以啊!金先生,我也可以的!」
「哈哈哈哈,不错嘛,加油啊,再努努力,争取追赶上阿尔伯特!」
许多年前,罗封忽然发现一件事,自己好像无论如何,都赶不上阿尔伯特。
哪怕做到了阿尔伯特当年做过的事情,也只会换来金先生一句:再努努力。
可人生有很多条路,有人选择了人少的,困难的那一条,也有人选择了人多的,容易的那一条。
罗封选择了容易的那一条。
「没事,你看,威廉开始搞生意了,织灾也开始栽培宫本家了————有些胜负,不需要我们这一代来争的。赢在后代也不错,不是么!?」马修琼斯说道。
是啊,既然打不过,那就不争朝夕争后世嘛。
第一次做出退让后,人生后面所有的退让,都变得容易了许多。
阿尔伯特突破九十层后不久,罗封便建议金先生帮助他们,一起突破九十层。
这对金先生来说不难。
当同样神隐后,地堡的很多人都觉得,五元老和阿尔伯特是一个层级的人。
那个时候,罗封很自得,你需要努力做到的,我只需要对金先生说一声即可。
阿尔伯特,我是那个更受金先生喜欢的人。我是嫡系。
再后来,当金先生不问世事以后,罗封成为了五元老之首,成为了地堡最高的掌权者0
那个时候,罗封也在想————还是我赢了,这地堡到处都是怕我,敬我,和求我办事的人。
阿尔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