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指控。」
「第一项,违反《间谍法》—被告在获得授权登舰拍摄电影《球状闪电》期间,未经授权拍摄并传输了小鹰号航母的电磁频谱数据及舰载机调度参数,该等信息属于涉及国家防御的受限信息,且被告明知该等信息的敏感性。」
「第二项,违反《国际武器贸易条例》—一被告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鸿蒙系企业,在无人机研发过程中,从我国境内多家供应商处违规进口了受该条例管制的军事级惯性导航元件及光学瞄准组件,且未取得国防贸易管制局的相应出口许可。」
「第三项,规避外资审查委员会审查被告在收购芬兰诺基亚公司无线业务部门的过程中,通过多层离岸架构和关联交易安排,故意隐瞒了收购方的实际控制人身份,以规避外资审查委员会的管辖权审查,构成向联邦政府机构的虚假陈述。」
「第四项,违反《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一被告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实体,以隐蔽方式取得了社交媒体平台推特的重大影响力,并利用该平台进行超出正常商业范畴的意识形态策动和信息操控,且未按法律规定以外国代理人身份进行登记。
起诉书内容和此前大同小异,只不过在几大国安和意识形态罪状之外,又由协诉人补充起诉了一些商业犯罪,但不算是今天双方真正关注的焦点。
弗里德曼看向路宽,目光从老花镜上方透过来,声音平稳:「被告,你是否听清起诉书所载各项指控?」
「听清了。」
——
「你是否理解,针对每一项指控,你都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提供任何不利于自己的证词,并且有权要求控方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下证明你的罪行?」
「理解。」
「你是否理解,如果你选择在庭审中作证,控方有权对你进行交叉询问,并且你在庭上的陈述可能被用作不利于你的证据?」
「理解。」
弗里德曼点了点头,在案卷上记了一笔,然后抬起目光:「被告,针对起诉书所列的四项指控,你如何答辩?」
路宽微微侧了一下头,望的方向没有焦点,但人人都看得出他是看向卡林。
「不认罪。对所有指控,均不认罪。」
这个回答并不叫人意外。
「有详细的答辩内容吗?」弗里德曼问道。
「我在具体的质证以及陈述阶段答辩。」
「可以。」
老法官按流程看向博伊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