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如何答辩?」
「尊重我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所有罪名均不认罪,完全是司法部国家安全司等机构的自由心证和违法指控。」
「好,下面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法庭!」卡林举手打断了老法官的按部就班,后者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法庭,控方申请采用主题打包举证方式,将四项国安罪名合并为一条叙事链举证,而非按罪名逐项零散提交。」
弗里德曼抬眼,理由。」
「控方认为,四项国安罪名共享同一核心事实基础——也即被告作为鸿蒙系实际控制人,借《球状闪电》登舰拍摄、无人机研发进口、诺基亚技术转移、推特隐蔽控制这四个节点,构成一个跨越近十年的意识形态策动、技术转移、并惠及外国的犯罪闭环。」
「若按罪名逐项举证,同一批证人如哈维、陈士骏、马斯克等需就重叠事实重复出庭,浪费法庭时间;若打包举证,先由我做总括陈述,再依次传唤证人补全各节点,指控连贯,陪审团易于形成整体心证。」
简言之,就是这种举证方式,方便他们把这位东方窃国大盗的「故事」讲好,叫陪审团尽数知悉。
这和看影视作品和小说一样,如果分开举证,博伊斯一方定然每一项罪名都重拳出击,届时对于陪审团这些「听故事」的人来说,无异于断章。
一断章,本身就缺乏客观证据的控方,自然就不容易把故事讲得流畅。
弗里德曼很自然地看向博伊斯,后者和他同为两个年逾古稀的从业者,自然心下了然。
「辩护人反对。」
「理由。」
博伊斯笑了笑,像早就料到卡林的诉讼策略:「法官阁下,四项罪名法律构成要件不同,证据标准也不同—《间谍法》要求国防信息和明知,技术转移要求出口许可和军用属性,经济间谍要求惠及外国机构,外国代理人要求登记义务和隐蔽影响。」
老律师全程脱稿,应对如流:「如果打包举证,等于让陪审团在未厘清每项构成要件前,先被控方所谓的的叙事裹挟,违背了排除合理怀疑的逐项证明规则。
元全场这一瞬间都看向弗里德曼,今天诉讼中的第一次小小的交锋出现了。
即便看起来是一个不起眼的举证质证环节,但这样的案情、这样的影响力,比拼的就是细节。
「反对无效,同意控方举证方式。」弗里德曼做出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