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第三回合:伪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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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第三回合:伪证(2/4)

到这几笔钱后不久,就改口否认和陈耀华之间的借贷关系,转而指控他敲诈。财务记录上,这个先后顺序非常清楚。”

辩方律师转向审判席。

“审判长,我方证人陈述完毕。请求将证言记录在案,并重新评估原告证人苏晚晴的证言可信度。”

审判长没有立即回答。

他低头翻着卷宗,指节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

旁听席的议论声越来越大。

何必终于放下笔,起身。

“审判长,我可以开始询问了吗?”

“可以。”

何必走到证人席前,没有马上提问,而是先掏出手机,划了几下屏幕。

“王先生,你在被告公司工作了七年?”

“是。”

“负责日常账务和内部审计?”

“对。”

“按照公司制度,单笔超过一万元的资金转账,都要经过你的审核并签字确认,对吗?”

王建国的目光闪了一下。

“原则上是这样。”

“不是原则上。”

何必声音仍然平静。

“是制度规定。员工手册第五十二条写得很清楚,单笔超过一万元的支付,必须由财务主管签字确认。这份条款,我在取证阶段已经提交法庭。”

他滑动屏幕。

“现在请看这笔流水。被告公司去年八月十二日向林小琴账户转账三万元,单据上的财务主管签字,是你的名字。”

何必把手机转向证人席。

图片放大后,单据右下角的签字清清楚楚。

王建国的脸色白了一点。

“这个……时间太久了,我记不清。”

“八月十二日,你还没有离职。”

何必收回手机。

“你签字审核了这笔转账,之后却说它是购买虚假证言的费用?”

“我只是——”

“换个问题。”

何必打断他。

“你离职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是哪天?”

“三……三月十五日。”

“很好。”

何必又划了一下手机。

“我在取证时调取了被告公司去年八月的内部通讯记录。八月十五日,也就是林小琴账户收到转账三天后,你通过公司内部系统给陈耀华发过一条消息。”

他把屏幕转向审判席。

“内容是:‘林小琴的款已出。对方确认三天内删除所有记录。’”

法庭安静了三秒。

王建国喉结动了一下,没有立即回答。

旁听席上,苏晚晴把衣角攥紧。

何必继续问:

“这条消息是不是你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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